6/02/2011

再 (again)

Mountains

早上在《活潑的生命》讀經,讀到
申命記 30:9 你若聽從耶和華─你神的話,謹守這律法書上所寫的誡命律例,又盡心盡性歸向耶和華─你的神,他必使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,並你身所生的,牲畜所下的,地土所產的,都綽綽有餘;因為耶和華必喜悅你,降福與你,像從前喜悅你列祖一樣。
其實,這一節裡的文字在上一週已經重複出現過,讀起來並不陌生,而且也知道神為什麼要在「順服」與「不順服」之間如此嚴厲。讓我感到驚訝的是,這一段經文當中出現了
(again)
這個字。
突然間,想起我李耀斌牧師常常提到
「神會回收我們的生命!」
講的就是這個 — 「」的觀念。
神必會「再一次」喜悅我、神必會「再一次」降福我。因為,什麼時候我「回轉歸向神」,什麼時候神就「轉向喜悅」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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